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(北京市最新出台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)

近日,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消息,为满足人民群众住房需求,定期出台最新政策。这次北京市最新出台的政策针对经济适用房买卖问题,在继续保证经济适用房供应的前提下,进一步完善住房购买政策,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。

按照新政策规定,购房人需要提供合法的居住证明以及纳税证明,同时还需符合经适房的购房条件。对于已经取得个人产权证的经适房,购房人需要在自住3年之后才可以出售,对于未取得个人产权证的经适房,购房人需要提供证明,证明购房人与其家庭成员共同居住满5年。

此外,针对个人购房者,要求必须为本市户籍居民。对于单位购房者,要求单位必须在本市注册登记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。这就为广大购房者明确了购房的条件,对于经济适用房资源的分配也更加公平合理。

细化的政策将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为透明、更为公正的购房渠道,符合经适房的购房者可以了解政策后按照规定购房,也可自行如实披露相关信息,为按照规定购房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。相信这一政策的出台可以满足住房需求,让经济适用房的市场变得更加规范有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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