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肥市财政局划分职能部门

合肥财政是市政重要的职能部门,划分为预算、会计、出纳、资产清算、绩效管理、合同管理六个部门。主要负责市级财政预算的编制与管理、市级财政收支管理、市级财政出纳管理、市级财政固定资产清算管理、市级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与市级合同的管理等工作。同时,对于市级政务服务中心的财政项目审核、联合办公场所管理、市级行政事业性单位的财政管理工作等也是财政部门的职能范畴。

合肥市财政局以“勤政廉政、精细管理、服务大局、强化责任”为工作目标,始终坚持经济发展、社会公平、生态环保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,以及加强财政监管、服务经济发展、改善民生为职责不断推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。

为了进一步加强合肥市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服务,市政府还派遣市财政局服务到各区县设立财税服务窗口,方便市民创业投资、便捷缴纳税务等各项服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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